北京户口历史上第一次计划在二环设立“公户”或加快房地产交易
根据意见稿,“公户”的居民、配偶或者其他直系亲属有合法拥有的房屋或者有搬迁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迁出公户,拒不迁出的,由公安机关强制办理搬迁手续。
1月3日,根据《北京日报》的消息,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征求公众意见。据悉,此举是回应了民众的期待,解决了不具备进城务工条件的北京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
所谓“公户”,和当地常住户口一样,在教育、子女安置、房产交易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区别在于“公户”没有户口簿,公民要使用需要凭身份证出具户籍证明。但目前北京还没有明确界定公户的受教育权。
根据征求意见稿,六类人可以申请“公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1。户籍因产权交易必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籍不能迁出的;2.户籍因婚姻关系变更必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籍不能迁出的;3.因离开原单位,需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的。现单位无集体户口,个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籍不能迁出;4.因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房屋租赁权发生变化,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迁出原室内人员,原室内人员拒绝迁出或者无法通知,其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的;5.如果新生儿父母户口全部在本市“公家”或者其中一方在本市“公家”,另一方是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公家”为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6、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不能办理城市迁移的。
据了解,2010年,上海针对“人户分离”现象,率先启动本土化管理试点工作,并首次提出“公户”概念。据公开信息显示,每年约有8000至10000名外国毕业生离开他们在东西城市、海淀等地的集体户口。这些单位分布最广。由于这些地区教育资源雄厚,持有集体户口的人离职比较麻烦。“公户”的提出,可以妥善解决集体登记人口的去向问题。
但AI财经指出,意见稿要求“公户”在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合法拥有房屋或有搬迁条件的情况下,应在一个月内迁出公户,拒不迁出的,公安机关应强制其办理搬迁手续。
市场上的一些声音认为,此举也可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加速一些二环路的房地产交易。比如现在工作的集体户口单位在东西城区,但是个人在丰台区或者朝阳区买房,根据东西城区人口控制指标,如果单位要求清户口,会要求你把户口搬到房子里,也就是说以后孩子在东西城区不能上学了。(正文|艾财经学会主编|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