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规给研究生学位“挤水”,让不合格的学生分流淘汰
发布于:2020-09-29 被浏览:4030次
近年来,中国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从2016年的约80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约110万人,在校研究生人数达到300万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如何严格控制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9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本次发布《若干意见》的目的是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实施,严格实施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
敢让不合格的学生不及格
长期以来,研究生教育被认为是“严进宽出”,对培养质量提出了挑战。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上述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应该体现在每个研究生严格的自律和自我提高上,应该受到每个学位授予单位的严格控制。目前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
因此,在《若干意见》中,学位授予单位是主要责任人,需要根据形势的新变化和新要求补充和加强相关制度,加强招生、培训和学位授予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落实各环节的主要责任,特别是推进质量屏障,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和退出机制,对于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按照培养计划尽快分流和退出。
具体措施包括:坚持质量检查的先进性,充分发挥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评估等关键节点的筛选作用;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管理;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年管理。
从近一两年的趋势来看,部分高校已经实行分流淘汰机制。8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计划16名研究生退学。前不久,四川大学一次性退休研究生200多名,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还公布了硕士研究生退学名单。
江苏省曾介绍,研究生分流淘汰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无法完成学业,二是期中考试不及格,三是学术不端行为极少。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况,本《若干意见》还专门提到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健全机制”。其中,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学术纪律处分;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应及时转送调查。对未能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单位应追究责任。上述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培养德才兼备的职责,管理部门要把监督落实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坚决为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假账”。
强化辅导员的质量控制责任
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除了教书育人外,还需要严格控制论文的研究工作、撰写出版、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化。《若干意见》还专门提出了“强化教官的质量控制责任”。
具体来说,研究生导师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人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其身心健康。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导师要对开题、期中考试等关键节点的考试进行整合,提出学生分流和退出的建议。
《若干意见》还特别强调师德师风,提出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价机制,把良好的师德师风作为选拔导师的首要要求和首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