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新资金退款如期到达 每签利息2.01元
我们的记者孟伟
11月9日是蚂蚁集团承诺投资者退还新资金的日期。当天上午,有投资者表示,证券账户显示,蚂蚁集团新股中标后支付的款项和利息已经返还。获得蚂蚁集团的徐女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蚂蚁集团之前缴纳的500股新股认购资金为3.44万元,利息为2.01元。”
中国邮政证券首席研究官尚振宇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蚂蚁集团在监管部门的协助和监督下,及时退款,并返还了同期冻结的认购资金和银行存款利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徐女士告诉记者《证券日报》,她没有收到证券公司给蚂蚁集团退款的消息,而是自己查看了证券账户的余额,发现多了34402.01元。联系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到,资金结算日期为11月6日19: 59,但资金实际到达时间为11月9日上午,因此年化利率约为0.35%(计息期为11月3日至11月8日),相当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蚂蚁集团及时退款,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者的资金占用损失."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告诉记者《证券日报》,对于中标的投资者,券商应尽快告知退款安排,充分披露和告知信息,减少投资者焦虑,让投资者提前做出新的投资安排。
尚振宇还认为,证券公司应主动告知客户退款信息,属于信息化服务的范畴,提高服务意识有利于增加证券公司的客户粘性。
关于暂停科技创新板IPO上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做了一些安排。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作出登记决定后,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暂停发行或暂停上市;发行人因相关重大事件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可以注销登记。中国证监会注销登记后,股票尚未发行的,发行人应当停止发行;股票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股票持有人。
何叶楠表示,针对类似特殊情况,监管部门可以进一步细化退款和后续安排,推动企业和中介机构规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