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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散播疫情谣言(疫情散播谣言判刑)

发布于:2021-08-04 被浏览:1423次


罗某:“因为我未经核实在微信群编造三元疫情的谣言,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市民的恐慌,对此,我公开向大家道歉。”

8月1日,三元辖区某小区居民罗某通过微信群散布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实消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罗某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7月30日上午,罗某外出时听到有人议论“三元区有2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隔离73人密切接触者”后,在未经进一步确认的情况下,于当晚编造上述不实信息发布至三个微信群,导致叶某等人转发,造成该不实信息在网络上传播。

7月31日,三元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快速反应,及时发布辟谣声明进行源头处置,使该不实信息未进一步蔓延扩散。徐碧派出所第一时间对造谣者罗某进行依法传唤调查,经询问罗某交代,想要提醒同事疫情期间尽量少出门,引起大家重视新冠肺炎疫情,所以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发了不实消息,对此她深表歉意,诚恳地向大家认错,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政府打赢这场防疫战。

公安机关考虑到罗某及叶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认识深刻,态度诚恳,主动配合消除不良影响。公安机关经研究决定,对罗某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叶某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郑重提醒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在做好防疫工作同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无疆,言论有界,对在网上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